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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关于收集上报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通知

开云网页版:2019/04/25 09:11:00 浏览: 字号:  

鄂建标定〔2019〕22号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标准定额(造价)管理站:

根据《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为做好定额人工单价动态调整工作,现将收集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 收集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

收集内容为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施工企业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、通用安装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四个专业计价依据为2018版计价定额的劳务分包合同。范围覆盖辖区内大、中、小型施工企业和大、中、小型工程项目。

二、 收集劳务分包合同的数量及要求

为提高测算的准确性,收集的劳务分包合同应达到以下数量: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不少于10份,通用安装工程、市政工程不少于5份,园林绿化工程不少于4份。要求各地造价管理站指定专人负责,确保收集资料的真实性。

三、 收集上报时间

收集的劳务分包合同(复印件或扫描件)请于2019年5月25日前报送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。

联系人:叶小宁

联系电话:027-87250379

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

2019年4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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